特殊时期,像疫情防控这个阶段,故意去传播虚假的、有关疫情的那种恐怖信息,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开个玩笑”,或者单单纯纯的“博取关注”就能解释的,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进而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构成何种罪名
行为这般,于法律范畴内确切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此罪名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里。其关键要点是,行为人借由编造或者传播虚假的恐怖信息,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的状况。
在疫情这个特定背景之下,假设有人编造像“某地出现了不明的致命病毒,而且已经大面积感染”这类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接着通过网络以及其他各种渠道进行大范围传播,进而引发公众内心的恐慌以及导致社会秩序出现混乱状态,那么这种情况就极有可能触犯这一罪名。法律针对此类行为秉持严厉打击的态度,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共的利益。
法律的具体规定
以刑法条文为依据,对此罪行予以实施的基本刑罚乃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亦或是管制。这所表明的是,一旦被判定有罪,犯罪者必将面临被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刑罚的轻重是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决定的。
要是由于编造以及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致使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后果,像引发大规模恐慌性逃离、挤兑,又或者严重干扰了医疗、行政等机构的正常运转,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形下,量刑幅度会提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惩罚会更为严厉。
犯罪的构成要件
欲认定为此罪构成,需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行为人主观上须为故意,也就是明知信息属虚假、足以引发恐慌,仍旧给予编造或者传播,过失或无意间转发不实信息,一般不构成本罪。
行为于客观层面一定要抵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这一程度,这可是区分一般违法行为跟刑事犯罪的关键界限,像致使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又或者导致政府职能部门投入大量不必要的应急资源来进行处置等这类情形。
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不是所有传播不实疫情信息的行为都能构成犯罪,在实际情况里,司法机关会严格地去区分恶意的犯罪行为与无心犯下的失误,对于那些因为信息甄别能力欠缺、出于善意的提醒从而传播了未经证实消息的普通民众,通常是以批评教育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主要处理方式。
就比如说,在2023年的时候,某地有一位居民,在家族群当中看到了一则没有经过核实的“封城”消息,因为出于关心,所以提醒亲友,进而进行了转发,随后该消息被迅速地扩散开来。公安机关经过查实之后,对其实施了法治教育,并且进行了治安罚款,但是并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区分原则。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鉴于刑法设定相对准则,司法机关于具体案件办理时会全面权衡诸多方面要素,一般会评定虚假信息传播的幅度、速率,所引发的切实社会反馈,以及对公共资源致使的耗费情形。
像,在2025年的某个案例当中,有行为人借助短视频平台去散布某市饮用水源遭病毒污染的谣言,进而致使在短期内出现了区域性抢购潮以及民众恐慌的情况。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该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秩序以及社会安定,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判决为类似行为明确了法律红线。
公众应如何应对信息
处于信息时代之际,每一位公民都应当成为不实信息的“过滤装置”。当面对来源不清楚的疫情或者其他恐怖性质的信息时,首先需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相信,不要盲目跟从,更加不应该随手将其转发出去。能够通过查考权威部门所发布的官方通报来进行核实。
承载社交互动功能的平台,同样负有依照要求进行管理的职责,有必要强化针对不符合事实信息的审查核对以及预先警报工作。当普通民众察觉到存在疑问的信息之际,应当朝着平台或者网络信息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告发。唯有全社会一同参与针对此类现象的治理行动,才能够切实有效地缩减虚假不实信息得以存续的空间范围,从而维持营造明晰晴朗的网络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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