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那段时期,网络当中信息传播的那个速度以及范围远远超过了以前,一条不真实的信息搞不好就在几个小时之内引发社会的恐慌情绪。榆林市于2022年11月发布联合通告,其目的正是在于关键时期切断谣言传播的链条,以此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状态。
通告发布的背景与目的
2022年11月下旬的时候,榆林市疫情防控遭遇复杂状况,这时,网络里充斥着各种来源不明叫作“内部消息”、“紧急通知”这类的消息,干扰了正常的那种防疫事项的工作安排,市委网信办以及市公安局选在这个时候联合发出声音,核心想要达成的目的是清除网络里的那种模糊不清的情况,让权威的信息变成占据主导地位的信息。
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引发的直接驱动力,才有了这一举措。谣言不但会误导市民,造成宝贵防疫资源的浪费,还极有可能引发抢购、聚集等次生风险。通告把法律武器置于显著位置,其目的在于对那些潜在的造谣者以及传播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出一个清朗的网络支持环境。
法律依据与责任界定
通告一开始就罗列了五部法律法规,其中涵盖《刑法》,还有《网络安全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显示出,打击涉及疫情的谣言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行政管理,而是存在着严谨细密的法律依据。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程度轻的话会构成行政违法,严重了的话有可能触碰刑事犯罪。
像,遵循有关司法解释,编造不实的疫情消息于信息网络予以传播,极大地扰乱社会秩序的,能够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来论处。通告把这些抽象的法条予以具体化,清晰地指出网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是执法主体,使得公众明白知晓行为的边界还有后果。
对信息编造者的明确禁令
首个通告直接指向信息开始的地方,严禁随便一个人,或者不论什么组织去编写、发出来不真实的跟疫情有关的信息。在这儿特意着重讲了多种传播的载体样式,不管是用文字,还是凭借图片,又或者是依靠音视频等形式,通通都在被禁止的范围之内。针对已经被发送出来的内容,规定发送的人自觉去删除,从而把消极的影响给消除掉。
倘若不能够进行删除,那么就需要去承担辟谣的责任,这一项规定把事后补救的义务也给予了发布者,改变了之前那种一旦发布就置身事外的状况,它提示每一位网民,在点击发送按钮之前,一定要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然就会面临后续的纠正义务甚至是法律责任。
对信息传播平台的广泛约束
传播渠道是谣言扩散难以缺乏所必须借助之事端因素。通告的第二条内容把约束对应的范围朝着包括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论坛等全部常见网络平台方向予以扩展放大。它的核心诉求是“没有经过官方证实了的信息是不可以进行传播的”,这给普通网民创造出了一个简单容易施行的判断类标准。
在这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的那种呼吁被具体化为了法律义务,这意味着,哪怕并非是信息的初始编造之人,要是随意去转发那些未经核实的内容,那就有可能构成“传谣”行为,还得承担相应责任,这就要求用户在转发之前要多一份求证,多一份谨慎。
执法打击与平台审核义务
对于那些遭遇违反情形的对象者,通告当中的第三条清晰地明确了打击所采用的手段方式。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置与之关联的账号、平台,并且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此这般的情况展示出了执行法律的坚定决心以及相应力度,并非仅仅是停留在一纸空文的程度,是有着后续实际行动作为有力支撑的。
第四条着重强调的点,便是平台以及群组管理者所肩负的“守门人”责任。网站、自媒体还有微信群的管理员呀,都得针对涉疫信息展开从严审核操作,管控约束好评论区这类互动环节。一旦因为审核方面存在失职情况,进而造成了严重结果,管理员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此这般便压实了中间环节的管理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与公众参与
既要打击谣言,又要强调对此的通告其中第五条着重突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严禁借着疫情的名义去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在疫情期间,确诊者轨迹行程那种以及密接者此类信息敏感,任何非法公开以及传播这些都可能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末端的通告给出了电话以及邮箱等诸多举报途径,激励众人参与共同治理,这搭建起了一个政府实施监管、平台肩负责任、公众展开监督的多元治理架构,每一位网民都能够成为网络环境的维护者,借由举报使违法违规的信息没有隐匿之处。
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之下,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网络信息生态所属的一部分。当您下一回于群里瞅见一条令人惊讶的“疫情消息”之际,您会抉择先去核实,还是随意地进行转发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您所拥有的看法,并且也请给予点赞予以支持,好让更多的人可以瞧见这一篇有关清朗网络空间的具备建设性意义的讨论。

